未取得认证机构资质违法颁发认证证书,被罚14.24万

时间:2024-10-28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7月取得了马来西亚有关机构颁发的授权书,以证明相关企业的产品符合国际清真标准,便于开展出口业务为目的,从事国内企业清真认证活动。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涉及外贸出口需要取得清真认证,于2024年6月13日与当事人签订申请国际清真认证的协议书。当事人经审核,于2024年8月5日向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认证书,共收取认证费用45000元(含税),缴纳税款2547.17元,实际所得42452.83元。至我局查处时,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认证机构资质。

未取得认证机构资质违法颁发认证证书,被罚14.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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