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机构违规发证696张 被罚15万

时间:2024-07-04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被处没收违法所得9.68万元,罚款1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成锦市监处〔2024〕51010424000067号

违法行为类型: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1年3月成立,一直从事认证服务,2023年8月底停止认证服务。因认证服务市场受挤压、利润少,2023年5月,当事人在对四川复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展认证活动时未制定书面审核计划、未形成书面审核报告,共收费7800元。为增加业务量,2023年7月、8月当事人以每张证书500元的收费标准流水式开展认证活动,认证活动中存在没有制定书面审核计划、没有形成书面审核报告、未按照认证规则签订认证合同、审核过程采取远程照片审核、未采用实时视频审核等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问题。2023年7月、8月,当事人在认证活动中总发证1538张,其中用以烘托业务量繁忙假像证书 422 张,因操作人员导致重复上报有 420 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发证696张,因先出证后收费共收费178张(89000元)。违法所得共计968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型: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9.6800万元,罚款15.0000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15.000000

没收金额(万元):9.68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日期:2027-06-24

处罚机关: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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