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识别和评价本公司产品、活动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
3、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负责组织确认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
3.2 各部门负责识别和管理各自活动领域内的环境因素。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 识别范围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包括公司所属部门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和相关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4.1.2 识别时应考虑
A 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有益或有害影响的要素为环境因素。
B 环境因素的识别应考虑:
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3)六种类型:大气、水体、噪声、固废物管理、资源能源、其它。
4.1.3 识别的主要内容有:
A 明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B 评价环境现状与上述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物排放、资源能源消耗情况等;
C 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
D 相关方提供的报告、记录等资料,如环境报告等。
4.1.4 识别环境因素可选用的方法:问卷调查法、过程分析和评价法、现场观察法。
4.2 识别步骤
4.2.1 在初始评审时,质管部组织各部门根据管理领域内的现场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
4.2.2 质管部对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现场检查、汇总、复核,确定各部门环境因素,列入《环境因素清单》。
4.2.3 质管部组织编制《环境因素综合评分标准》(见附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
4.2.4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时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A 环境影响的大小
B 发生频率和持续时间
C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D 公司技术上、财务上及运行上的可行性
E 相关方的关注等
4.2.5 质管部根据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编订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至相关单位。
4.3环境因素的管理
4.3.1 运行控制
A 通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要求的实施,对所有环境因素加以控制。
B 对重要环境因素,由质管部组织制定《管理方案》,对其施加控制。
C 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3.2 环境因素的更改
4.3.2.1 每年管理评审前由质管部组织各部门对环境因素复评。
4.3.2.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及时进行补充辩识和评审,
A 法律、法规更新时;
B 公司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C 新项目建立、新设备引进对环境影响有变化时;
D 相关方的抱怨明显增多时。
4.3.3 环境因素更改的实施
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由责任部门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组织对提出的环境因素进行检查、复核、确认,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时,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更改。
5、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6、相关表格/记录
1)环境因素调查表
2)环境因素清单
3)环境因素评价表
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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